我瘋了。
目前我正以老牛般慢速打字中,感覺好像回到上個世紀六百格稿紙﹝是六百格吧?我早就忘了,反正就是那種綠色的超薄爛紙﹞的時代一樣:真正是所謂的爬格子!
因為本人現在使用的電惱是龜仙人的義大利電腦without任何注音或中文符號在鍵盤上,但我還是用注音打的,你問我怎麼辦到的,我只能說,本人打最傳統的選字注音已經打了十年有餘,就算是閉著眼睛我都能選出我要的字,正確率達90%,問題是這個義大利怪鍵盤,雖說是ACER的,可是變身成義大利佬,鍵盤的符號配置與各鑑之間的間隔和我原來那個死Travelmate2900老骨董就是不一樣﹝不要說我絕情罵跟了我這麼多年的老筆電,我對它也是超好,多年來從不用它打電動看電影,只做一些文書處理和上上網,從來就沒操過它,它竟敢給我這麼快就葛屁,他媽的﹞,所以我只好慢慢適應。

書讀多了會有(書呆)氣質(3)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