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小時看過許多三毛的作品,對她與西班牙先生的恩愛生活頗是羨慕。想想,「雖然」經濟拮据,但還是當家庭主婦,每天只要想「今天晚餐要煮什麼給老公吃?」就好了,感到太無聊的話,也可以寫寫文章賣賣錢,三毛,算是箇中翹楚,我最近在網上看到的另一個叫草莓的也是,總之,好像嫁給阿豆仔的主婦兼職寫作的,都要大量地出賣與討論自己的私生活(這裡我指床第生活),這樣就可以出名賺錢了。
是嗎?
我喜歡三毛的作品,她的作品算是比較有文學性的,和其他寫「異國經驗」的不一樣。最近我參加了部落格的人氣賽,今天去看一下到底有多少人投我票,結果竟只有四票。看到這票數,我的心情真是蕩到谷底。是啊,再去逛逛得到高票的幾個部落格,發現沒多少人是好好地,一個字一個字地寫文章的。很多都是不成文的隻字片語,很多都是旅遊與美食資訊。但他們的人氣,都是高到不像話。

不吵架不是親戚‧‧‧
書讀多了會有(書呆)氣質(3)




